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暨冬令營省隊隊員選拔辦法

發(fā)布時間:2019年08月07日 來源:中國化學會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代表隊的選拔應該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選拔工作應在本省(級)化學會領導下進行,選拔的辦法、要求、程序等內容應該公開。參加省隊選拔的學生必須是獲得當屆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一等獎的學生。

三種選拔辦法如下:

第一種,鼓勵選拔通過追加理論考試和化學實驗考試或者追加實驗考試進行二次遴選,決定省代表隊組成。初賽成績占40%,本省選拔期間的理論考試成績占30%,實驗考試成績占30%。只追加實驗考核,初賽成績?yōu)?0%,實驗考核成績占40%。

第二種,只采取追加理論考試進行選拔的??偝煽兗雍?初賽成績不少于60%、理論考試成績不高于40%。

第三種,按照學生的初賽成績依次由高至低獲得參加決賽資格。若有學生放棄,必須依次遞補,不受其他因素干擾和影響。

上述3種選拔辦法,各省可以根據(jù)本省情況自行決定選擇三種辦法之一進行選拔,選擇后的選拔辦法報中國化學會競賽委員會備案,不得更改,并嚴格執(zhí)行。如需調整,應在下一屆初賽之前提出調整。

2019年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選擇的省隊隊員選拔辦法見下方列表。其中有個別的省,調整了省隊隊員選拔辦法;部分省又重新報備了選拔辦法;未進行調整和重新報備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仍執(zhí)行以往報備的選拔辦法。

 

序號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選拔辦法

備注

1

北京市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2

上海市

第二種

2019年報備

3

天津市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4

重慶市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5

河北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6

山西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7

內蒙古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8

遼寧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9

吉林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10

黑龍江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11

陜西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12

甘肅省

第二種

2019年報備

13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14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15

山東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16

江蘇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17

浙江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18

安徽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19

江西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0

福建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21

河南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2

湖北省

第一種

2019年報備

23

湖南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4

廣東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5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6

四川省

第二種

2019年報備

27

貴州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8

云南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29

海南省

第三種

2019年報備

30

西藏自治區(qū)

第三種

2018年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