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3年03月14日
本會理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團體會員單位:
根據(jù)“中國化學會青年化學獎”條例規(guī)定,我會定于2013年2月25日開始受理本年度“中國化學會青年化學獎”推薦候選人申請工作。請根據(jù)青年化學獎條例的要求,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青年化學人才,參加本年度青年化學獎的評選。
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 年齡:候選人須是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 推薦名額:每個省化學會或化學化工學會推薦的候選人不超過4名,每位理事推薦不超過2名,每個團體會員單位為1名。
3. 非中國化學會會員在被推薦時請辦理入會手續(xù)。
4. 候選人須提交的材料包括:推薦表、論文以及相關的附件材料。請裝訂成一冊提交,一式三份(原件一份、復印件二份),同時請通過電子郵件提交完整的電子版材料1份 (與紙質材料一致),推薦表和條例見附件。推薦表和獎勵條例也可以在中國化學會網(wǎng)站下載(http://gdxh888.cn/)。
5. 候選人提交的材料不退還,請自留底稿,提交的材料必須齊全,材料不全不予評審。
6. 截止日期為2013年4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聯(lián)系人以及材料接收人:白溫路,電話:010-62564020;
地址:北京市中關村北一街2號中國化學會;郵編:100190;
電子信箱:wlbai@iccas.ac.cn
2. 中國化學會青年化學獎條例
中國化學會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