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化學會自成立以來,不間斷地開展國際交流工作,加強與國際化學學術組織的聯(lián)系與合作,擴大中國化學學科在國際上的影響,促進國內外化學界的學術交流,人員往來,為使中國化學學科躋身國際先進行列而不懈努力。
發(fā)布時間:2018年03月20日 來源:中國化學會
亞洲化學會學會聯(lián)合會
Federation of Asian Chemical Societies (FACS)
一、組織概況
【通訊地址及網址】
秘書處地址:不固定,由現(xiàn)任主席單位輪流負責
【成立日期及成立過程】
成立日期:1978年8月
成立經過:1978年2月由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Division of Scientific Education &Research提出建議,由亞洲11個國家和地區(qū)的化學會發(fā)起成立,創(chuàng)始會員有澳大利亞、香港、印度、韓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斯里蘭卡、印度尼西亞、泰國和伊拉克。
【宗旨和原則】
促進化學學科的發(fā)展,提高亞太地區(qū)職業(yè)化學家的地位。面對全球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亞洲化學學會聯(lián)合會將起更重要的作用,促進亞洲化學和化學工業(yè)的發(fā)展,協(xié)調和解決發(fā)展中的各種難題。
【工作語言、主要活動和出版物】
工作語言:英語
主要活動:主要活動:每2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GA)和國際學術大會(Congress);每年還組織召開4-5個國際會議。
出版物:FACS Newsletter
二、組織機構與運作
【會員設置】
設立會員團體(Member Society)和個人會員(Individual Membership)兩類
【組織機構】
最高權利機構為代表大會(GA),一般每2年舉行一次,選舉領導成員,開展FACS各專業(yè)機構的活動和會議。下設理事會(Council),由各國家會員代表團組成,與代表大會一道每2年舉行一次。依據(jù)理事會的原則,各代表團分別有1個代表以及相應的投票權。
理事會下設執(zhí)行理事會(Executive Council)、執(zhí)行理事會成員由主席、侯任主席、前任主席、秘書長、候任秘書長、司庫以及項目協(xié)調、出版、公共科學事務的負責人組成,兩屆大會期間執(zhí)行理事會代表理事會行使權力,其職責是:保證嚴格遵守會章,為理事會的選舉和會議擬定程序,組織和實施FACS大會,向理事會提出意見和建議,對該組織重大問題提出建議和做出決定等。
三、與中國的關系
【參加組織經過】
經中國科學技術協(xié)會審批,中國化學會在1983年伊拉克召開的FACS全體會員大會上提出書面申請,經執(zhí)委會投票后被接納入會。臺灣和香港在該組織中的稱謂分別為:位于中國臺北的化學會(Chemical Society located in Taipei, China);香港化學會(Hong Kong Chemical Society)
【參加組織以來活動簡況】
中國化學會自參加FACS以來,派代表團參加歷屆會員大會和學術會議。1991年在北京召開了第4屆亞洲化學大會。2009年在上海召開了第9屆亞洲化學大會。
1991-1993年 主 席 徐光憲 北京大學化學與分子學院
1991-1993年 秘書長 張德和 中國科學院化學研究所
2009-2010年 主 席 白春禮 中國科學院
2009-2010年 秘書長 呂 龍 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
受該組織委托,中國化學會負責FACS網頁的制作及維護。目前該網頁已被美國信息科學研究所(ISI)收錄。